济南成人高考招生办友情提示 成人高考加分政策

作者: 济南经济学校 【 转载 】 来源: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0-07-15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山东省成人高考加分政策录取及投档照顾政策

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,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,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

①获得地级以上(含地级)人民政府,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(区、市)厅、局系统,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、先进生产(工作)者及科技进步(成果)奖获得者。

②获得省级工、青、妇等组织授予“五一劳动奖章”“新长征突击手”“三八红旗手”称号者。

③解放军、武警部队、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。

④归侨、归侨子女、华侨子女、台湾省籍考生。

⑤烈士子女、烈士配偶。

⑥边疆、山区、牧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、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(地处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)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(工作)者。

⑦年满25周岁(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)人员。

(6)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,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,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。

符合上述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于报名时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(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凭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《自谋职业证》)。符合2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,其照顾分数不予累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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